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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房产税怎么征收的(天津房产税怎么征收的啊)

税率、征收对象及流程全解析

近年来,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,房产税作为调节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,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,天津作为我国北方的重要城市,其房产税的征收情况也备受瞩目,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天津房产税的征收细则,包括税率、征收对象及流程等内容。

征收对象

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《天津市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》,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:

  1. 个人拥有的非住宅房产;
  2. 单位和个人拥有的住宅房产;
  3. 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拥有的房产。

税率

天津房产税的税率分为两种:

天津房产税怎么征收的(天津房产税怎么征收的啊)

  1. 个人拥有的住宅房产,税率为1.2%;
  2. 个人拥有的非住宅房产,税率为1.2%;
  3. 单位和个人拥有的住宅房产,税率为1.2%;
  4. 单位和个人拥有的非住宅房产,税率为1.2%。

需要注意的是,对于个人拥有的住宅房产,若房产面积超过144平方米,则按照房产价值的1.2%征收房产税。

计税依据

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的市场价值,具体计算方法如下:

  1. 房产价值=房产评估价值×(1+房产评估增值率);
  2. 房产评估价值=房产交易价格×(1-房产交易税费率)。

征收流程

  1. 房产登记:纳税人需在取得房产证后30日内,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房产登记。

  2. 税务机关核定: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申报后,对房产价值进行核定。

  3. 税务机关发出征收通知:税务机关在核定房产价值后,向纳税人发出征收通知。

  4. 纳税人缴纳房产税:纳税人应在接到征收通知后,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房产税。

  5. 税务机关征收: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后,进行征收管理。

减免税政策

  1. 对个人拥有的唯一住宅,免征房产税;
  2. 对个人拥有的非住宅房产,自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且未出租的,免征房产税;
  3. 对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基金会等组织拥有的非住宅房产,自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且未出租的,免征房产税;
  4. 对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房产损毁,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,可以减免房产税。

天津房产税的征收对象、税率、计税依据及征收流程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,作为购房者,了解房产税的相关政策,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,房产税的征收也有助于调控房地产市场,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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